中国旅游景区协会

中国旅游景区协会是由全国旅游景区行业和与景区相关企事业单位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组成的全国旅游景区行业协会,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协会接受国家旅游局的领导、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2009年底,华侨城集团公司等企业作为成立中国旅游景区协会的发起单位向国家民政部申报成立中国旅游景区协会,2010年10月24日民政部以民函[2010]258号批复同意成立中国旅游景区协会。

中国旅游景区协会遵照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代表和维护景区行业的共同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按照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沟通协调、业务交流、岗位职务培训和市场开拓等活动,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努力提高景区行业服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竭诚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在政府和会员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我国旅游景区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深圳华侨城为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会长单位,颐和园等24家单位为副会长单位。中国旅游景区协会是顺应我国各类旅游景区发展的必然产物,也顺应了我国深化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协会职能,促进旅游产业大发展的必然要求。